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錯,因你無悔 第一章

  又是個雨天!

  真不知道這樣的天氣要持續到什么時候。

  窗外的花盆早就積滿了水,就連草坪也是如此,只有綠草的末端才“得見天日”的冒出水面。

  海棠花被驟雨打得七零八落,地上滿是點點落花;柄上的綠葉即因雨水的滋潤而茂盛不少。

  這樣的天氣、這樣的情景,都令岳永曇不禁起李清照的(如夢令):

  昨夜雨疏驟,濃睡不消殘酒。

  試問擲廉人,卻道海棠依舊。

  知否?知否?應是綠肥紅瘦!

  她嘆了口氣,甩手在氤氳的玻璃上瓷意亂畫。

  溫婉柔弱的氣質,幾乎成了她給人的第一印象!她的淺笑帶了幾分憂郁的氣質。紅樓夢中形容林黛玉“病比西子勝三分”,若用此話來形容岳永曇,倒也恰當。

  從小,她就學會將心中的話說給自己聽,她相信自己更勝于別人。倒不是她對自己充滿自信,而是害羞、內斂的個性使她不知如何與別人相處。

  她的母親生下她之后就去逝,她與父親相依為命。她是父親的精神支柱,因為,她長得像母親。

  永曇,這個名字也是父親為了紀念母親而取的。

  曇花是炫麗短暫的,猶如岳普祥的愛情——美,卻有憾!所以,他希望心中的遺感能因女兒而無憾,因此替她取名為永曇,希望用永恒來彌補這份缺憾。

  岳普祥雖視岳永曇為掌上明珠,在物質上給她最好的,但是,他卻常常因繁忙的工作而忽略了她。

  他是個遠近馳名的外科醫生,有太多的病人、關多的研究會議,再加上他是一院之長,真的沒有太多的時間留給女兒。而岳永曇從小就乖巧聽話,品學兼優。一點也不需他操心,因此,他更加專注于自己的事業。

  岳永曇真的很寂寞。在學校,她沒有什么朋友,唯一的一個好友萬淑以,又是個活潑好動的女孩,沒辦法時間刻刻陪著她。在家,她更是寂寞,除了一些花花草草,她便一無所有;淑以就常笑她,在家中養了一大堆“解語花”。

  花真能解語?是自己在騙自己吧!

  花若真能解語,她心中為何有著欲向人傾訴的千言萬語呢?

  花若有情,又怎舍得她眉宇深鎖?

  二十一個年頭匆匆溜走,這個屬于青春歡笑的年齡彷佛與她無關,她總是站在角落看著別人揮灑青春、揚著笑容。其實以她的容貌,絕對不是站在角落、乏人問津的一群;但是,又有誰愿意和一個“花瓶”為友?她就像個木美人,只是多了口氣罷了。

  記憶中,她沒有癡,也沒有狂過;如果說“人不癡狂枉少年”,那她可真是枉了少年了!

  有時候,她也想“解放”自己一下,可是不知怎么地,她就是玩不起來、瘋不起來。如果沉默是金,她早成了大富翁了。

  大學的生活并沒有使她變得活潑,她的世界依舊只有她一個人;一個人的舞臺,她仿佛有意思繼續獨演下去。

  下午第二節打了下課鐘后,岳永曇收拾了書本準備回家。

  “喂!晚上有個舞會,你去不去?”尤淑以回過頭,禮貌性的問。其實,她可以肯定岳永曇的回答百分之一百是否定。

  果然,她向淑以搖了搖頭,“我不想去,謝謝你。”

  尤淑以和她并肩走出教室。

  一陣陣的微風吹起,揚起了岳永曇的長發,她垂著頭漫步在校園中。尤淑以從側面窺視她,在心中起了一陣不小的震撼——多美的女子!

  同為女子的她都有如此心神俱醉之惑;更何況是異性?

  此刻,在尤淑以心里正浮現“閉月羞花”四個字。

  從前她讀到這四個字時,總覺得古人用字雖妙,卻都形容得不切實際;如今她才曉得:美人之美,有時并非得用夸張的字眼形容,才能舒發心中的震撼之感。

  但是,這樣一個美人,卻被賦予一個封閉的個性,上蒼未免有些捉弄人!

  “為什么不去參加舞會?舞會很有趣的!

  “不喜歡!痹烙罆覝\笑著說。

  “不喜歡?你從來沒參加過,怎能說不喜歡?”

  “沒上過月球,也知道它的存在吧?”

  “紙上談兵和實際戰爭是有天壤之別的!庇仁缫酝O履_步,幽默的加了一句:“起碼不會死人。”

  “多可怕!我還是選擇‘紙上談兵’!痹烙罆彝督o她一個微笑,“祝你晚上玩得愉快!”她揮了揮手,坐上來接她回家的轎車。

  岳永曇回到家中,洗了澡,吃了晚餐,便又縮回自己的小世界。

  她的房間極盡豪華、完善;這便是父親給她的“愛”。

  鋼琴、哪音響、影碟機、電腦……這些奢侈品并不是每個家庭都有能力擁有的,但是,她一個大三學生卻都擁有了;更令人吃驚的是,她有一個專屬的大書房!

  這便是岳普祥用來彌補他無法全心照顧女兒的作法——什么都給她最好的;只要用錢買得到的。

  但是,他又怎么知道,當他慷慨解囊的同時,岳永曇真正想要的是什么?

  她想要的是父愛啊!她想要的是父親多一點的關心,多用一些時間陪她。

  她多么渴望自己是生活在一般家庭,每逢假日大伙能到郊外踏青、郊游,沿途唱著歌,任輕風拂面而過……多愜意!多快樂!

  可是,這對恨不得一天有四十八小時可用的父親來說,是多大的奢求。?

  她完全可以了解父親的辛苦,因此,她也從不向他要求什么。她知道,就算說了也等于沒說,只會成了個不懂事、不會體恤父親的女兒罷了。于是,她學會了一切都往心里藏。

  她心血來潮地打開存放日記的櫥子,隨意拿起一本翻閱。一攤開日記,她便翻到這頁……

  一九九一六月二十七日天氣晴

  昨天沒有寫日記,因為想起發生的事,握在手中的筆依舊不聽使喚的抖動。

  我再也不留在學校晚自習了!

  昨天晚自習結束,我一如往常的到校門口等著王伯伯的車,不知怎么地,都逾下課時間半個鐘頭了,還不見他的蹤影。捺著性子,我又等了半個鐘頭。

  十一點了,我只好自己到公車站等車,等了半天,公車也沒來。

  忽然來了兩個男子,樣子很可怕,血盆大口的仿佛笑得要咧開了。其中一個問我這么晚了怎不回家?另一個表示要送我回去。我嚇壞了,二話不說拔腿就跑。我一跑,他們居然跟了上來,跑到最后,我把書包也扔了。

  我想我當時大概嚇呆了,居然忘了喊救命!只是沒命的跑,真到我被人行道突起的紅磚絆倒。正在絕望之際,有個人把我扶了起來。

  “你沒事吧?”那個男孩子問。

  “救我……有人……有人跟蹤我……”我嚇得魂不附體,連說話的聲音都顫抖了。

  說著,我匆匆回過頭;方才那兩個男子正站在五、六步之外,他們一看到這情形便悻悼然的走了。

  忽然,我雙腿一軟跌坐了下來。

  那個救了我的男生替我撿回書包,并表示愿意送我回家,在別無選擇的情況下,我上了他的車。

  沿路上他并沒有和我說話,我也因剛才驚嚇過度而一路沉默;直到下了車才想起,我連他的大名都不知道!但是,他那俊俏不群的臉卻令人一見難忘!我想,下次再見到他時,我應該還認得出來……

  的確,雖然事隔三年,那晚救她的男孩,岳水縣只要一閉上眼睛,他的臉立刻清晰地出現在腦海。

  岳永曇閣上日記,將它放回櫥于。

  記得那件事過后的幾個月,她總會莫名的、習慣性的去翻開那篇日記,久而久之,那本日記只要一攤在手上,便會自動翻到那頁。

  這是在提醒她什么?

  一切彷佛在冥冥之中都安排好了……

  優雅的氣氛下,人們盡情享受著精致可口的晚餐,空氣中彌漫著迷人的旋律,以及客人們低聲交談的聲音。

  服務生們個個精神抖擻,笑容可掬地等候著客人的差遣。

  一位身材短小的男服務生,行色匆匆的跑向站在大柱子下的另一位服務生。

  “仲宇,不好啦!孫伯伯來了,他要你去見他。”

  那位名喚孫仲宇的服務生皺了皺眉頭,遲疑了一會兒,還是去見那位指名見他的老人。

  孫仲宇走到飯店門口,看見他家的勞斯萊斯正停在門口,車后座的門是打開的,隱約可見里面坐了一位滿臉怒色的老人。

  孫仲宇緩步走到車旁,低聲喚地,“爸!

  老人目光如炬地投向他,大聲怒斥:“臉還沒丟夠?上車!”

  “爸……現在是上班時間,我不能——”

  “我叫你上車你就上車!孫家的臉給你丟得還不夠多?”孫沖不給兒子任何借口。“上車!”

  孫仲宇無奈的上了車。他太了解父親強橫霸道的作風,他說一是一,絕沒有轉環的余地。他若再堅持不上車,到時下不了臺的一定是自己。

  孫沖太精明、太厲害了,他能在商場上叱咤多年并非偶然。只是,他有時的手段未免有失正道,行為流于卑鄙。身為次子的孫仲宇雖然深感佩服,卻也不敢茍同。

  而他的長子孫仲志就頗有乃父之風,手段強硬、行為霸道,只要看上的生意,用盡手段也志在必得。

  “告訴我,孫家是養不起你這個二少爺,還是令你三餐不得溫飽,累得你晚上要到飯店兼差當服務生,丟孫家的臉?”孫沖氣得臉都脹紅了。

  “我只是想獨立,想靠自己的雙手養活自己!彼鲋e。

  “孫氏企業的經理不當,去當個服務生?大學畢業去當個服務生?笑話!老子活了六十多歲,竟養了你這個笑話!”

  “爸!職業不該分貴賤的,我只是想體驗一下不同的生活;更何況……我想出去闖闖!彼怪劬Γo握雙手,不想提起他代侯勝兼差的事。

  “闖闖?當服務生?你的志向可真是‘遠大’。 睂O沖冷哼出聲。

  “爸!”

  “明天起不準你到這里上班!否則——你再也別認我這個爸爸,我當沒生你這個兒子?他橫著眼看兒子!犚姏]?’

  ‘是!瘜O仲宇極不悅地回答。

  孫沖對他這個小兒子從小就頭痛。沒三、兩天就闖禍,不是打傷人就是逃學;最令他不解的是,這樣的孩子成績該不好才是,偏偏他每一科都強!高中、大學念的都是一流學府。

  腦筋好的孩子在商場上應能得心應手才是;更何況他是孫沖的兒子,照理來說,一定很有乃父之風,偏偏他卻是個異數!往往提出一些與其父相左的意見,而這些意見對生意人來說,無疑是敗筆。

  孫促志就不同了,他從小就無需父親操心,品學兼優,師長更是個個贊不絕口,說他將來必成大器,前途無量。

  雖然天下父母心,對父母而言手心、手背皆是肉,但孫仲志所得到的父愛就顯然比孫仲宇多!

  孫仲志從小就被父親培植成孫氏未來的繼承人,任誰也看得出來孫氏企業早晚要落到長公子手上;至于次子嘛……充其量也只是個小配角。知道孫愛‘內情’的人,無不為孫仲宇感到不平。

  孫沖在三十歲時娶了大家閨秀許婉玲,夫妻恩愛,唯一的缺憾是,夫妻倆結婚十余年始終沒有任何兒女。

  在某次應酬時,孫沖結識了當時的紅交際花林依蘭,兩人有了出軌的行為。

  在一回云雨之后,林依蘭告訴他已有身孕的消息,并要他回家與許婉玲攤牌;這時,孫沖才知自己闖下了大禍。

  他和林依蘭的情怎及得上他對許婉玲?就算無情,十余年的夫妻也有義吧?更何況許婉玲娘家也不是好惹的,要他與她離婚,實在是萬萬不能!

  但是,林依蘭又逼得緊,還揚言,假使她進不了孫家大門,就要把孩子是打掉。孫沖在不想失去孩子的情況下,只好乞求許婉玲諒解。

  許婉玲就算個性軟弱、與人無爭,又怎么有這個度量與別的女人共享一個丈夫呢?丈夫的不忠令她心灰意冷。

  當孫沖為了‘孩子’的事求著妻子接納別的女人時,他又怎知許婉玲也身懷六甲了?!

  許婉玲在心中交戰了許久,她想過用自殺來抗議丈夫對她的不忠,可是,又何忍讓腹中的小生命見不到外面的世界就矢折?

  善良的她一思及此,不由得也想到同樣懷著孫家骨肉的林依蘭。倘若她不允林依蘭進孫家大門,那豈不是要打掉腹中的孩子?孩子無辜的!

  考慮了許久,她還是點頭讓林依蘭進門了。

  數個月后,林依蘭產下了一個男嬰,取名為仲志;再隔三個月后,許婉玲也產下了個男孩,取名為仲宇。

  原本該是‘真命天子’的孫宇,因而失去‘身價’。

  也許,當初許婉玲不該心軟讓林依蘭母子進孫家的門;引狼入室,禍患無窮!

  孫沖今天六十五歲大壽,在飯店大宴賓客,紳士淑女云集,受邀者都是有頭有臉的人,有政府官員,也有生意上往來的客戶。

  岳普祥也因去年醫治孫沖車禍時折斷的手而受邀,他擔心岳永曇生活太封閉,因此也帶她了一道過去。

  在與賓客一陣寒暄之后,孫沖注意到了站在角落與人交談的岳普祥。

  ‘岳醫生,好久不見!

  岳普祥回頭一看到孫沖忙,笑著寒暄:‘最近還好吧?’

  ‘好!’孫沖注意到站在岳普祥身后的岳永曇!们蔚耐!這位小姑娘是……’

  ‘是小女。永曇,叫孫伯伯。’

  ‘孫伯伯。’岳永曇依著叫了聲。

  ‘好、好!原來岳醫生還有個如此漂亮的女兒;真是有女萬事足。 

  ‘哪里!孫先生家的“絕代雙驕”才羨煞人喲!呃……說到“絕代雙驕”,令郎呢?’岳普祥望了一下四周。

  孫沖找到正與人交談的孫仲志和孫仲宇,向他們使了個眼色,兩兄弟馬上會意的走了過來。

  ‘還記得這位岳醫生嗎?’

  ‘岳叔叔,你好!’孫仲宇大方的伸出手。

  孫仲志則點頭示意,臉上有股傲氣;但他對于站在岳普祥旁邊,羞澀的岳永曇很有好感。

  ‘這位是……’

  ‘她是岳醫生的愛女,叫永曇!瘜O沖替他們相互介紹!佬〗,這是小犬仲志、仲宇。’

  岳永曇笑著頷首致意,當她與孫仲宇四目相交時,心里著實嚇了一跳!

  天!他不是我的救命恩人嗎。坑罆以谛闹械秃爸。

  孫仲宇并沒認出她就是多年前曾救過的高中女生,他只是覺得有趣,眼前這位叫永曇的女孩,干什么一直瞅著他看?

  “你們年輕人聊年輕人的吧!”孫沖拉著岳普祥,“我帶你去見見一個朋友……”

  望著父親離去前拋給她的一個鼓勵的笑,岳永曇真有股想跟上去的沖動;可是,理智告訴她,假使她真的跟上去,那只會惹人笑話。但是,從沒有見過世面的她,要她周旋于兩個男孩之間,以似乎太高估了她的能力。

  現在是“非常時間”,她必須使出特別手腕;問題是,像她這樣的女子,又有什么“特別手腕”可使?要她這個“自閉兒童”與四周的朋友打成一片,談何容易?

  就在她絞盡腦汁想打破尷尬時,孫仲志說話了。

  “岳小姐在哪里高就?”

  “我還是個學生,今年念大三!彼幻嬲f話,一面瞅著孫仲宇瞧;當他也看著她時,她又立即垂下眼廉,像是作賊心虛一般。

  她想問孫仲宇記不記得那年的事,可是,這樣唐突的一問,似乎有些奇怪?

  但她可以確定,那夜救她,且開車送她回家的人就是他!她心中常惦著那件事,絕不可能認錯人、鬧笑話的!

  她想問!想問!真的想問!可是話到嘴邊又吞了回去。不知為什么,她不想與第三者分享這個秘密。

  孫仲宇忽然看見遠處一個女孩,隨即道:“呃……

  你們聊聊,我有事,失陪。”

  岳永曇眼看著他離去,心中涌上一片愴然;看著那位打扮入時的女孩,不知怎么地,她心里有些不舒服。

  “那是仲宇大學的同學,叫葛君雯;他們從大學時代就配對了!他們是不是很配?”

  站在你身邊的女子,眼神卻沒有跟隨你,這是一種莫大的耿辱!此刻,孫仲志就有此感受。

  從他看到她的那一刻起,她的眼神就從未放在他身上,這對素來“花名在外”的孫仲志來說,簡直是諷刺到家。好勝心點燃他將她追到手的決心!

  對她這種純情學生,他要釣到手豈是難事?他有信心要她拜倒在他的男性魅力之下,如此才不負他的美名。

  追!決定的事就刻不容緩,說到做到。這正是孫仲志的脾氣!  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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